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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执法检查宁波市可再生能源法贯彻情况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22日 08:5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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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 “高成本制约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希望各级政府采取合适的政策支持,助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昨天,参加省人大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座谈会的我市企业纷纷表达了这样的期盼。检查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张景华表示,将结合浙江实际,把企业所反映的关键性问题写入执法检查报告,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成岳冲陪同检查。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实地考察了象山涂茨风电厂(中广核浙江分公司)、宁波钢铁厂光伏发电项目,并听取了我市有关部门和企业的意见建议。

近年来,我市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及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获得了较快发展,光伏、风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得到一定发展。其中太阳能利用方面,至2012年底,全市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面积1546万平方米,11个项目列入国家金太阳工程,总装机容量6.03万千瓦。

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推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希望宁波继续做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记者龚哲明)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