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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闺蜜成了"情敌" 儿子出生后又被闺密告上法院

一离婚,男子转身就和“小三”去领证,再索还车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6月25日 07:1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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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闺蜜爱上同一个男人,两个女人上演“宫心计”一离婚,男子转身就和“小三”去领证,再索还车辆

漫画 任山葳

昨天,一对离异夫妻为婚姻存续期男方给女方的一辆车是送的还是借用打起官司。庭审中,女方回想起几年的感情经历,不由得破口大骂。

和闺蜜成了“情敌”

夫妻俩5年前结婚,育有一子。女方林某生了孩子不久,丈夫王某给了她一部车,让她代步。

儿子出生半年后,一张法院传票打破了一家人的平静。起诉的是林某以前的闺蜜钱某,要求王某承担一个同样不满周岁的女孩的抚养费。

林某说,当初她和钱某几乎同时认识了丈夫,钱某也对丈夫有好感,为了这事双方还闹得不愉快。

但林某和钱某条件相差悬殊。林某家条件不错,正规高校毕业,又是本地人,长得也还可以,外地来的钱某几乎一无所有。王某父母自然更偏向林某。王某最后与林某结婚,但与钱某的联系也不曾断过。

其实,钱某的女儿比林某的儿子还早出生1个月,之前钱某也曾到王家要过抚养费,但未能如愿,才将王某告上法庭。

接到诉状后,王某申请了亲子鉴定,结果出来,的确是他的女儿。双方协商,由王某抚养女儿,钱某不用承担任何责任,但享有对女儿的探视权。

写了保证书仍藕断丝连

拿到判决书,林某很不痛快,但考虑到儿子还这么小,她只能忍辱负重,她对王某只有一个要求,签下保证书,和钱某断了来往。

然而,钱某的女儿回了王家,钱某也隔三差五上门来看女儿,自然和王某的父母慢慢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

一边是对自己越来越冷的妻子,一边是愈发温柔可人的“小三”,王某的天平慢慢倾斜了,不回家的日子愈来愈多。

林某忍无可忍,上法院要求离婚。

因为王某是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林某没客气,除了一半的共同财产和儿子抚养及补偿外,她要求王某将给予钱某女儿抚养费及租房费中的50%都清算给自己。结婚时,林某的一辆婚车被王某变卖了,林某也要求其赔偿一部分。

面对林某的控诉,王某没做太多辩解,签下了协议,爽快离婚。

这边离婚官司刚结束,一转身,王某就和钱某领了结婚证。林某冷笑,王某这是做了“无缝对接”。

为一辆汽车再起波澜

离婚后,林某也不愿再多想。不料,前几天,王某的代理律师又走进了法院,要求林某归还名下一辆价值20万元左右的轿车。

王某起诉称,那车当时是以他阿姨工厂的名义买的,给林某仅仅是使用权。如今两人离了婚,林某自然该把车还给厂里。

林某冷冷辩称,这辆车是当年自己生下了儿子,王家人特意买来送给她的,当做是一种奖励措施。可是,没有书面赠与证据,林某气得大骂王某没良心。

这已是王某第三次上法院,案件还在审理中。

通讯员孙乔记者胡珊 

编辑: 陈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