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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大型犬搅得小区心慌慌 养狗业主同意本周处理好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03日 07:0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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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勇杰绘

  《四条大型犬搅得整个小区心慌慌》后续

  昨天,宁波晚报报道了鄞州中河街道小城花园有业主养了4条大型犬,小区其他业主觉得心慌慌。当天,当事社区、物业和派出所再次上门做养狗业主的工作,此事有望在本周得到处理。

  “平时这4条狗就关在地下室一角,我们的保洁人员也不敢靠近。”昨天,小城花园物业管理处的李主任说,小区内养狗的业主不少,狗随地大小便、有安全隐患等情况,也给物业造成了不小的困惑。“不养狗的业主希望我们处理,而养狗的业主认为这是他们的爱好和自由,我们无权干涉。”在网上,小区里不养狗的业主和养狗业主也曾打过几次口水仗。李主任说,从物业公司的角度,当然希望业主最好不要养狗,即使要养也应该注重文明。“但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劝导、协商,如果业主不同意也没办法。”

  李主任告诉记者,这4条犬中,除了一条申领过犬牌外,其余3条均是当事的养狗业主收养的流浪犬,社区也接到过居民的多次反映和投诉,也和物业、社区民警一起找过当事的养狗业主,协调过多次。“昨天,我们又找当事的养狗业主协商,希望他能处理。这次,他同意本周内处理好。”

  昨天,鄞州区中河派出所的干副所长也参与了与当事养狗业主的协商事宜。“现在我们接到居民关于养狗的投诉蛮多。”他表示,一般来说,接到投诉后,派出所会先做养狗人的工作,让他自行处理,“有些养狗人比较配合,会处理好。但部分养狗人认为鄞州是非限养区,我们管不着。”

  干副所长说,我市于2004年出台了《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对违反规定擅自养犬的处罚办法是罚款,除非犬只伤人,公安部门才能对其捕杀。

  干副所长说,由于这部地方性法规并未将鄞州区列为限养区,因此如果养狗人不肯配合,派出所在操作上的确存在一定难度。

□记者 胡菲 王思勤 实习生 吴潇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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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