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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饮啤酒谨防酒瓶变"炸弹" 工商部门:开启有讲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03日 07:0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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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瓶装啤酒进入旺销季节,同时也意味着进入了啤酒瓶爆炸伤人事故的多发期。根据往年经验,不少业内人士这样说。对此,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啤酒选购、提拿、储存、开启都有讲究。

  日前,市民张先生与一帮朋友相约到鄞州区集士港某KTV庆生。忽然“嘭”的一声闷响,张先生手流血了。原来,摆放在自己身边的一只未开封的啤酒瓶爆炸了。当晚该KTV负责人陪同张先生前往社区卫生院进行包扎,次日又补打破伤风针,并免除当晚费用。

  随后为避免伤口感染,张先生自费进行了后续治疗;医院建议休养一周,“换药打针费用以及误工费也应该由KTV承担。”KTV没有“负责到底”的态度,让张先生愤愤不平,于是向当地消保委投诉。

  鄞州区集士港消保分会接投诉后对情况进行了解,相关工作人员最终认为,“该啤酒瓶系自爆”。

  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耐心调解,经营者一次性补偿张先生医药费、误工费等,双方和解。

  对于啤酒消费,工商部门提醒,选购啤酒时,要查看啤酒瓶是否合格,尽量选择外观较新的“B”字瓶,对表面有擦伤、磨损的啤酒瓶,要特别注意;提拿啤酒时要注意自我防范,应轻拿轻放,禁止激烈摇晃和碰撞,避免导致瓶内因压力过大发生爆炸;储藏啤酒时,应避免强烈光照,置于阴凉、通风的地方;开启酒瓶时,要正确使用启瓶器,切忌牙咬、手拍、筷撬;饮用啤酒时,最好即饮即开,切忌将未开启的瓶装啤酒放在餐桌上或离人较近的地方。

  一旦发生啤酒瓶爆炸伤人,消费者要注意保护好现场和购物凭证,及时与啤酒生产商、经销商联系,或拨打12315举报投诉。

□记者 谢舒奕 通讯员 李利江 周盛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