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瞬间而起的贪念,让安徽人陈某迷失方向,成了一名窃贼。
30岁的陈某在奉化一家五金厂上班。去年10月中旬的一天,陈某下班后到工厂附近一处ATM机上取钱。
当时,前面有个男子正在取钱。等了几分钟,男子取完钱急匆匆地走了。陈某上前一看ATM机的屏幕,发现那名男子忘了把卡退出来。
出于好奇,陈某马上查询了一下卡上的余额,发现有8000元。这笔小财,不禁让他心跳加速。陈某当即分四次将卡上的8000元取了出来,然后径直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他把那张银行卡扔进了河里。
陈某取完钱后,银行卡卡主很快收到了银行发来的取款短信,立即报警。
拿了这8000元钱,陈某惴惴不安,一晚上没睡着。思前想后,他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昨日,奉化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6个月。(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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