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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不租却占地下车位 北仑一小区房产商状告业主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03日 08:54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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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买也不租,却在小区地下车库内不断换着车位停车。最近,北仑一位业主因此被小区的房产商告上法院,被要求停止占用车位,赔偿车位租赁损失。

  这个小区位于北仑新碶街道长江路上。房产公司在起诉状中称,小区的地下车位自交付使用至今已有近6年时间,其间,部分车位已经售出或者出租,还余下不少车位,都属于公司所有。

  但是施先生家的车子从两年前起,就一直停放在属于房产公司所有的不同车位上,公司曾经多次告示,要求业主不要将车子停放在公司所有的车位上,如果需要车位,可向公司购买或者租赁。

  “为了提高车位的使用率,公司还推出了购车位优惠等活动,但施先生等业主依然没有停止侵权行为,造成了小区停车秩序的混乱和公司方面的损失。”房产公司称,公司因此起诉施先生,要求他停止占用车位,并赔偿侵权期间车位租赁损失费5000余元。

  对此,施先生表示,自己没有购买、租用过车位是真,但小区里余下的那些车位,大家都用来停车,自己一直规规矩矩停在车位内,没有造成任何秩序混乱。更重要的是,他从来没有收到过房产公司的任何形式的通知,不知道自己如今停车的行为有何不妥。

  昨天上午,在法官的主持下,房产公司与施先生达成了调解协议,施先生表示将不再占用公司车位,并赔偿房产公司1000元。□记者 黄金 通讯员 北璎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