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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男子相约自杀 社会各方应积极进行心理干预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11日 06:5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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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曾告诉记者,去年他曾经去过湖北,想和一名网友相约在那儿自杀。幸亏父母及时发现,通过电话向当地警方求援,警察及时赶到,才将他们救了下来。小曾坦言,虽然自己当时非常想自杀,但独自一人去死,确实没有那个勇气。“两个人就不怕了。”小曾说,现在想想,自己当时的行为真是荒唐。

  应积极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国家心理二级咨询师唐艺嘉告诉记者,从社会心理学方面分析,在自杀人群实施自杀行为之前,很多人内心都是矛盾的。但自杀其实是具有传染性的,如果自杀行为是一个群体决定,坚定性相对要强很多,自杀更容易实现。目前还有个不容忽视的趋势是,自杀者通过视频和图片的形式,把自己的自杀过程记录下来,发布到网络上,这会引起更多人仿效。

  唐艺嘉认为要建立基于网络和社区的心理危机干预中心,家属和社会各方能够采取日常监督、行为控制等干预措施。同时,网络监管部门也要对网上的不良信息进行及时清理。

  浙江甬友律师事务所主任林敏律师表示,相约自杀若存在强制或诱骗因素即是犯罪。如果在自杀过程中有人反悔,反悔方有义务对同伴进行阻止和救助。如果反悔方具备现实救助的可能性,却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就涉嫌构成不作为故意杀人罪。

□记者 戴伟龙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