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客厅外墙上的空调机位被邻居占用了,这让家住海曙区水岸花园的周先生很郁闷。他想和对方协商一下,不料对方反问,“你有这部分空间的房产证么?”
周先生和冯师傅两家的客厅外都有一个平台———空调外机的机位,两个平台隔着一道墙连接在一起,每个平台上方还有一个通向客厅的洞(预留给空调管线的)。
冯师傅于2011年入住,那时周先生还没有搬进来。装修时,冯师傅敲掉两个平台之间的那道墙,将两个阳台连在一起进行了装修———平台上方装了吊柜、灯具,下方放了洗衣机。
去年3月,周先生打算装修房子时,发现客厅外空调机位被冯师傅占用,于是和冯师傅交涉,但冯师傅认为,平台是两家共用的,谈不上什么谁占谁,而且各家的房产证里,都没有标明室外平台的归属权,那么就应该是“先到先得”。在僵持1年多后,周先生于今年5月将冯师傅告到海曙法院。
法官认为,尽管房产证上没有写明室外平台的所有权,但房屋的空调外机机位是房屋的附属设施,根据建设设计要求而定,经实地查看后,可以认定该平台是为周先生家单独安装空调外机位而设计的。冯师傅未经同意就对该空调外机位进行封闭装修并单独使用,已构成对周先生合法权益的侵犯。
近日,法院支持了周先生诉讼请求,判决冯师傅在规定期限内拆除装修,恢复该平台的原状。
记者胡珊通讯员李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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