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日前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了解到,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将在今年12月底结束。
截至5月底,宁波辖内银行机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信息真实性核实率已接近70%。目前,一些银行机构已相继进入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疑义身份信息核实阶段,对存款人疑义身份信息将陆续通过媒体、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通知存款人在规定时间内向开户银行递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实,存款人可密切关注。
为确保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身份信息真实性,保障存款人合法权益,人民银行总行要求自2012年1月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统一开展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身份信息核实工作。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包括目前尚未销户的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个人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账户、个人人民币通知存款账户等各类人民币银行账户。
根据要求,以下两类情形开立的人民币银行账户需参加本次个人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一是原开户证明文件为非居民身份证件的;二是2007年6月30日(含)以前开立且之后未进行身份核实的。针对以上两种情况,存款人如持有居民身份证件,可以通过向开户银行重新出示居民身份证件的方式进行身份信息核实;如尚未获得居民身份证件,可以通过提供相关身份证件或证明到开户银行进行身份信息核实。
通告结束后,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行核实的存款人,银行机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风险管理的要求,中止向因存在身份证件过期以及身份不明等情况的存款人提供服务。(记者杨绪忠)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