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异性合租”越来越流行于都市中,男女搭配,省钱又不寂寞,看上去似乎比同性合租更具吸引力。但是,很多人可能想不到,搞不好就是“与狼共舞”了。昨天,海曙法院判决的一起案子中,受害人碰到的便是这种情况。
宁波姑娘林晓(化名)今年33岁,尚未结婚,和男朋友分居两地。为了省点房租,今年4月初,林晓在海曙区鼓楼附近和一名男性拼租了一套房子,该男子姓顾,今年37岁,老家在诸暨,目前在宁波国家高新区一家企业上班,妻儿则住在老家。
今年5月中旬的一天半夜,顾某在外面喝酒回来,酒劲上头,对同住的林晓动了邪念。他去开林晓的房门,发现门反锁着,就开始敲门,说有事要和林晓谈谈。林晓在睡梦中被敲门声惊醒,一看是凌晨时分,就说有什么事明天再说。顾某见林晓不开门,就开始用脚踹门。
林晓感觉情况不对,赶紧给远在湖北的男友打了电话求救,电话还没挂断,顾某便踹破房门冲了进来,手里还提着一把菜刀,嘴里喊着“你是我的女人”,然后动手动脚,撕扯林晓的睡裙。
林晓拼命反抗,但一个弱女子怎么敌得过撒酒性的男人?于是林晓假装妥协,说先去洗手间洗个澡,趁顾某不备躲到了洗手间再次打电话求救。顾某再次冲进洗手间搂抱她时,林晓一口咬在他肩膀上。
双方僵持之际,楼下传来林晓表哥的叫门声。原来林晓的男友接到求救电话后马上联系了林晓的表哥,林晓表哥也住在宁波,马上赶了过来。此时林晓抓住机会冲下楼躲在表哥身后,顾某见坏了好事,便跟两人谈起私了的事。但林晓果断报了警。
被警方控制后,顾某后悔不迭,一个劲说自己酒后糊涂。但林晓说,前段时间顾某也在深更半夜敲过门,她执意没开门对方才作罢。看样子顾某起色心已经很久了。
昨天,海曙法院以强奸罪(未遂)判处顾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林晓说,再也不敢和陌生男子“异性合租”了。□实习生 周欣怡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李义山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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