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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一超市加强自律 商品是否过期刷条形码可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23日 07:1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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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条形码或将提升行业自律

  在食品类消费纠纷中,与过期食品相关的投诉一直占有“一席之地”。据记者昨日从市工商局食品处获得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市工商共接到120起过期食品投诉。

  从7月初开始,我市开始施行《宁波市流通环节散装食品经营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商场超市食品现场制售规范管理意见(试行)》,其中对超市散装食品和现场制售食品的生产日期有了严格规定,要求商超不得以“当天”、“当日”等替代。同时要求经营者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分区销售,如果将不同生产日期的食品混装销售,必须在公示牌上标注最早的生产日期及其保质期限。

  “目前很多超市都是店内工作人员每天手工、肉眼鉴别食品是否过期。但超市里的食品太多,万一产生疏忽,这件过期货就有可能被消费者购买。这种新条形码,可以有效帮助超市更加科学高效地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也可以提升超市行业的自觉自律。”市工商食品处副处长李莉称。

  根据江北工商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行这种新型的条码,主要是为了弥补监管的盲区,最大可能地保障消费者的食用安全,下一步还将把这种条码推广至全区商超使用。□记者 史娓超 通讯员 宣文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