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大巴车上猥亵女乘客 奉化一男子被拘留五天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23日 07:23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行驶的大巴车上,竟有人对女乘客伸出“咸猪手”。前天,奉化溪口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涉嫌猥亵的奉化籍男子实施治安拘留。

  6月21日下午,28岁的新昌籍女子王某从奉化乘大巴车回新昌,由于天气炎热加上车辆一路颠簸,王某上车不久,就在座位上打起了瞌睡。没几分钟,她突然感觉到胸部被一双手用力地触摸了一下。王某当场惊醒,发现坐在其后排一名50岁左右男子的手从座位空隙伸到她的衬衣内。于是,王某叱问该男子的同时,向溪口警方报警。

  溪口公安分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分局调查。经询问男子姓李,系奉化人。前天,李某因猥亵女性被奉化警方依法治安拘留5天。

  警方提醒:夏季是各类性犯罪的高发时期,女性出行时,穿衣不要过于暴露,一旦遭遇“咸猪手”,要勇敢站出来,拨打报警电话,取得现场目击者的证言,以便警方处理。(记者朱和风 通讯员李东雷)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