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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电梯意外受伤责任在谁 雇佣、承揽双方对簿公堂
稿源: 钱江晚报  | 2013-07-23 07:46:42

李师傅受一家制衣厂之邀,帮忙维修厂里的货运电梯。在更换货梯钢绳的过程中,绳索突然断裂,李师傅随货梯一同从三楼坠落,并构成八级伤残。

李师傅以雇佣关系为由,向制衣厂索赔医药费、护理费等合计30万元。但制衣厂认为,双方只是承揽关系,并非雇佣,由此造成的自身伤害,应由李师傅自行承担。

雇佣,还是承揽?昨天,象山法院判决,双方之间确为承揽关系,但制衣厂仍需承担30%赔偿责任,赔偿李师傅9万元。

修理电梯意外受伤

责任在谁

李师傅家住象山,是一名个体户,平时主要经营机械配件、电机、自行车加工、修理。做的是小本生意,李师傅偶尔也会承接其他的一些维修项目。

2011年,一家本地的小规模制衣厂委托李师傅更换维修货运电梯钢绳。双方早前就有过合作,算是熟人,李师傅一口应承。

谁也没想到,这次维修,让李师傅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在更换钢绳时,绳索突然断裂,李师傅随货梯一同从三楼坠落。李师傅坠地后造成腰部脊髓等多处损伤,经鉴定,已构成八级伤残。

之后,李师傅开始了求医路。他先后在象山、宁波、上海多家医院进行治疗,并支付医药费、护理费等合计30万元。期间,制衣厂老板垫付了2万元医药费后,就不再露面,也不愿再多出一分钱。

今年年初,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就这起事故赔偿事宜召集双方进行调解,但双方在责任分担上存在较大分歧。

“我是在受雇佣的情况下受的伤,作为雇主的制衣厂理所应当承担雇主的赔偿责任。”李师傅认为,他和制衣厂之间属于雇佣关系。

制衣厂老板不认同:“李师傅从事的货梯钢绳更换维修作业,性质上是承揽作业,并非雇佣。由此造成的自身伤害,应由他自己承担。出于人道主义,我已经垫付了2万元医药费,别再来找我了!”

李师傅无奈向法院起诉,要求制衣厂赔偿全部损失共计30万元。

法院说法:

是承揽作业,并非雇佣关系

象山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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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