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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园结义的狱友 出狱后盯上“兄弟”家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23日 09:3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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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狱本应意味着重新做人,然而对于严某来说,却成了新一段犯罪的开始。说起四十不到的严某,从盗窃到诈骗,这回已经是第五次被押上法庭。

去年,严某因犯盗窃罪锒铛入狱,在监狱服刑期间结识了一起服刑的秦某和江某,一番交流走动之后,三人倒也打得火热,称兄道弟互相照应。时间到了严某出狱的日子,秦某和江某一起为其饯行,还希望严某出去后能帮自己找一下各自的亲属问他们要一些钱来。

严某自然满口答应,然而如此爽快是又在其中想到了发财的门路。

按照他们的约定,严先来到了秦某家中。开口闭口就是嫂子,然后把秦某跟他说的添油加醋就发挥了:“嫂子,秦哥就是我亲大哥啊,这次我出来他说要一些生活用品啥的,这样你给我3000块钱,剩下的我再加点一起给他送去,也算感谢我秦哥这几个月来对我的照顾了!”

因为严某看上去跟丈夫非常熟悉,甚至对他们家里的情况也了如指掌,还给出了自己曾在同一监狱服刑的证明,秦某的妻子对其都没有半点怀疑,不仅热情地款待了他,还很爽快地把钱交给了严某。

严某转背就自己花销了,“铁打的哥们”就转移到了江某的哥哥身上。“我和老江关系可好了,等他出来了肯定要喝个三天三夜,大哥你也知道,老江要想早点出来总得要狱警啥的好好关照一下,没钱玩不转啊,这样吧,我们凑点钱我交给他去算作他上下打点的经费。”江某的哥哥也给了他2000块,照旧被严某花得一干二净。

事发之后,这个惯犯在法庭上还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对法律完全丧失了敬畏的他称自己只是没钱了借点钱花花罢了。

最终,江北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严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违法所得予以收缴。(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孙乔 陈浣)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