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夫妇觉得难以接受:“这笔钱是他自愿给的,又不是我们要的。双方有协议在,这32万元不应当返还。”
更重要的是,王华夫妇担心附带民事赔偿的90万元,只怕难以执行到位。因为陈家的经济条件不算太好,即使陈父出狱,也未必有履行能力。
宁海法院认为,陈某以肇事者的身份与王华夫妇签订补偿协议书,以取得王华夫妇的谅解,上述协议企图以合法的形式对陈某非法的目的进行掩盖,协议的确应属无效。王华夫妇应当返还陈某32万元。
同时,法官也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最后促成双方达成庭外调解,陈某同意将该笔费用冲抵其父亲的民事赔偿款。
记者胡珊通讯员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