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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中院受理特大涉毒系列案 涉及嫌疑人60余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24日 09:0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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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市中级人民法院昨天透露,该院近日受理了一起特大涉毒系列案,这起曾由公安部督办侦破的刑事案,有犯罪嫌疑人60余人,涉及贩卖、运输毒品冰毒和麻古近40公斤,被扣押、冻结的毒资76万余元,枪支2支、子弹12发。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四川籍犯罪嫌疑人范某、周某、李某、蒋某、杨某等人,分别与在广东、四川等省活动的犯罪嫌疑人贾某、万某、杨某等勾结,组成多个犯罪团伙,分别从湖南、广东、云南、四川等地贩运毒品冰毒、麻古至浙江,并以慈溪市作为毒品的主要集散地,销售至宁波、绍兴、舟山、台州、衢州、杭州等地,以及江苏、安徽、山东等省,形成辐射浙江全省,并跨越多省的特大毒品犯罪销售网络。去年5月,这起特大涉毒系列案被公安机关侦破,60多名犯罪嫌疑人落网。

  公诉机关在起诉中认为,这些犯罪嫌疑人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追究其相关刑事责任。此外,周某、张某等还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应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市中院刑事庭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冰毒(含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即可判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市中院将于近期开庭审理这起特大涉毒系列案。(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贺磊   徐超)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