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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一女子借给闺蜜十五万元 却引来杀身之祸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25日 07:0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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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防火防盗防闺蜜!这句网上流行的玩笑话,在慈溪的阿霞(化名)听来,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自己好心好意借给闺蜜15万元,没想到借条还没拿到,对方竟起了杀心!动机很简单,两个字:嫉妒。

  余某与阿霞年龄相仿,在同一个地方上班,又有些沾亲带故,两人一直情同姐妹。后来,两家做了邻居,关系就更加密切。

  阿霞家境要比余某宽裕些。去年年底,余某向阿霞借了5万元,出具了借条。今年2月初,余某称自己表姐要办厂,又向阿霞借了10万元。阿霞大方出借,还把原先的借条还给了余某,让她将两笔钱合成一张15万元的借条。余某表示新借条明后天拿过来。

  当时临近过年,余某出了交通事故,右手伤得比较重,不能写字。阿霞得知后,也体贴地没有催要借条。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此时的余某,心境已经起了微妙的变化:看着别人家热热闹闹过年,自己却要借钱度日,加上出了车祸,内心开始失衡。“自己过得这么差,而阿霞却过得这么舒服,家庭这么和睦……”

  大年初一晚7时许,余某打电话给阿霞,说借条已经写好,见面交给她。余某带了一把剪刀,出门了。

  20分钟后,阿霞骑着电动车过来,余某坐上后座,将她往一条偏僻小路引。渐渐地,电动车驶入了空旷的田地中,坐在阿霞后面的余某在犹豫中拿出了剪刀。突然,阿霞感到后脑部一阵刺痛,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又一下钻心疼痛。她回过头去,见状惊恐不已,急忙逃离。见余某快追上时,她跳进了旁边一条河中。余某则拿着剪刀守在河边。

  河边的余某终于慢慢静了下来,她跪在河边哭着请求原谅,并拿出手机拨打120。10分钟后,阿霞被送往医院。

  近日,慈溪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6年。(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亦茗 杰丰)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