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户外领队”在事故中承担多大责任,目前在法律上一直没有明确。实际上,“户外领队”还不是一个合法职业,在劳动部门公布的职业序列当中没有“户外领队”这个提法。一旦出事,往往会出现无人负责的局面。
今年5月,由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的《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公告》要求,未经行政许可,不得面向社会从事高危项目经营。遗憾的是,户外运动尚未被列入其中。由于没有得到行政许可的授权,体育部门在执法时师出无名,也无法监管。
在很多驴友眼里,户外运动属于“自助休闲游”的范畴。而旅游部门对景区范围以外的“户外自助休闲游”基本上是鞭长莫及,只能听之任之。管理部门的职能交叉,户外运动与“户外自助休闲游”的界限模糊,成为管理缺失的制度诱因。
【管理服务体系亟待完善】
在今年的宁波市“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破解难题目录中,“宁波市户外运动救援体系建设”被列入其中,如何建立覆盖全市的户外运动应急救援体系,已经成为体育部门正在深入研究并加以破解的一个重大课题。
市政协委员、市户外运动协会秘书长计生波表示,要让户外运动早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首先需要建章立制。建议有关部门广泛征求从业人员意见,制定《宁波市户外运动管理条例》,建立户外运动的申报和登记制度,完善户外运动救援体系。其次,要加强对户外领队等从业人员的执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渠道,加强对户外运动安全知识的教育和普及,让每个参与者明确意识到户外运动的风险。记者 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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