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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半年减负2.5亿元 下月起试点范围扩大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28日 07:2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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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市国税局近日发布消息称,今年上半年,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以来,共为我市企业减轻税负2.5亿元。8月份起,“营改增”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

  去年12月1日起,我市正式实施“营改增”试点。截至6月底,全市共有2.7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本年新办企业7891户。分行业看,交通运输业、文化创意服务业和鉴证咨询服务业新办企业户数占比最高。

  上半年,涉及试点企业的应纳增值税税款为10.14亿元,剔除即征即退企业后,整体减少税负2.5亿元,试点行业一般纳税人税收“一增六减”:除交通运输业税收略有上升外,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服务等其他6个试点行业均实现减负。

  出口服务企业成为“营改增”试点受益者。上半年,全市受理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企业8户,涉及免抵退税额2800余万元;出口免税企业50余户,申报免税销售额近15亿元,为我市对外经济发展增添了活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下月起,我市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差额征税政策仅保留有形动产融资租赁,运费抵扣政策有调整。此外,企业适用免税和零税率也有变化,8月1日起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可以放弃,转而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记者杨绪忠通讯员陆玉施斌金旭东)

编辑: 杜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