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认识20多年,他又是个副总,我就在担保书上签了名,没想到他居然跑了,这下我可惨了。”60来岁的方某言语间满是无奈。
据悉,方某退休前是本市一家企业的副总,而50多岁的王某则是另一家企业的副总。2009年,王某找到方某,说要装修房子,需向别人借20万元,借钱的人已经找好,但需要方某做个担保。
当时,方某觉得王某本身家庭条件优越,工作也不错,应该有还款能力,于是在担保书上签了名。
令方某没想到的是,其实王某在外已是债台高筑,装修房子是假,去澳门赌博是真。2011年,王某辞掉工作,下落不明。后来,债主把王某和方某都告上江东法院。
由于王某跑了,他名下的其他财产也荡然无存,还款的责任都落到担保人方某身上。“无可奈何啊!一个‘保’字,拆开来就是呆人啊!”近日,方某把执行款全额付到法院,留下一声叹息。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江东法院执行局就执行了借款人逃跑、担保人担责的案件12起,其中一起案件的担保人还是公务员。如今,找公务员作担保人“很受欢迎”,借款人就是看中公务员事业稳定信誉好的特点。但无论是谁,要仔细小心地查清借款人的借款理由、还款能力和个人信誉,多和家里人或者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商量,要清楚作保后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不要碍于情面而失足悔恨,影响家庭和单位。(记者 沈孙晖 通讯员 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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