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尽快公布后续执行细节
尽管中欧双方在最后一刻达成了“和解”,但众多光伏企业仍有不少悬而未决的问题亟待提供权威解答———妥协价格最终是多少、输欧配额是多少、如何分配这些配额、最低价格如何执行等,这些涉及到操作层面的细节,目前均没有权威消息确认。
“我昨天一早上班就给商务部打电话问这些内容,得到的答复是现在还无法透露,但最近会很快公布。”昨天,市外经贸局机电产品进出口处(公平贸易处)副处长范小君说。对于最低价格和配额如何执行,目前也没有明确的方案。范小君表示,按照以往传统的办法,光伏企业在出口产品之前,要先将合同拿到机电商会进行备案,机电商会对有关合同进行审核后敲章放行。果真如此的话,那么光伏企业在出口之前又多了几道程序。
“离8月6日第二阶段临时反倾销税已时日不多,我想这个具体的执行细节应该会在8月6日前发布,到时候可能会召集会议进行传达吧。”范小君认为。
未参与谈判企业或将无缘欧盟市场
而令业界最关注的自然是配额问题,那么,是不是所有中国光伏企业都能继续保持对欧出口,还是仅有授权机电商会开展对欧价格谈判的光伏企业才能获得配额?对于这一问题,范小君表示,按照“谁应诉、谁得益”的规则,应该是仅有参与本次谈判的95家中国光伏企业才能获得输欧配额,有继续保持对欧出口的资格,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而记者从王振军处得到的肯定答复是“仅有授权机电商会开展对欧谈判的光伏企业才能继续对欧出口”,这也意味着,其他没有授权机电商会开展对欧谈判的光伏企业或将无缘欧盟市场。
对此,任奉波表示,“我们宁波有15家企业在调查期内有对欧出口的业绩,除去1家流通型企业不能应诉、2家企业转产之外,其余12家企业都参与了这次的价格谈判。如果按照这个分配原则,宁波光伏企业也能最大限度地保留欧盟光伏市场空间。”
但对于出口配额是按出口业绩分配,还是按有关律师费的分成比例分配,还是有其他分配原则,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说法。王振军则希望能够按企业现有的输欧金额比重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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