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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高污染黄标车及无标车8月1日起限行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7月31日 07:3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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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东路二百对面竖起了限行标识。记者 刘波 摄

  从明天开始,我市将对全市高污染黄标车及无标车采取限制通行区域和通行时间(第一阶段)的交通管制措施。

  根据规定,自8月1日起的每天7时至21时,市区的长春路—灵桥路—江厦街—中山东路—和义路—永丰路—望京路—长春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圈内(不包括环线道路),高污染黄标车和无标车将限制通行。

  据了解,此次限行的并非全部黄标车,而是黄标车中的高污染车辆。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分为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黄标车,是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是指经检验合格的国Ⅰ(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包括国0汽油车和国0、国Ⅰ、Ⅱ柴油车。

  “此次限行的高污染黄标车,是黄标车中污染最严重的,包括国0汽油车和国0、国Ⅰ柴油车。”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统计,我市共有黄标车11.5万辆,其中国Ⅱ柴油车5.3万辆,一般是2005年后生产的,车况相对较好。剩下的6.2万辆黄标车,虽然只占全市汽车保有量的约5%,但在全市所有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中,其排放的一氧化碳占21.9%、碳氢化合物占23.6%、氮氧化物占40%、颗粒物占70.9%。

  无标车是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的简称。主要包括两类情况:一是指未及时申领环保标志的车辆;二是经机动车年检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司机,公安交警部门将给予扣3分、罚100元的处罚。不过,市公安交警部门设定了为期4个月的劝导期。在此期间,违反限行规定不会受到处罚,但会被交警或短信劝离。

  从12月1日起,我市将对违反规定的车辆正式执行处罚措施。

  记者林伟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