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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

多措并举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8月01日 09:1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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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加强生产销售源头管理,确保电动自行车合格、‘不超标’;加强上牌管理,对未列入‘产品目录’或发现擅自改装、拼装的车辆一律不予以核发牌照;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城区疏堵保畅等工作,严厉查处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电动自行车行驶人的交通素质……”记者从昨日下午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市正多措并举切实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是今年市人代会期间市人大代表王纪跃提出的,被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邬和民督办、常务副市长寿永年领办。

  近年来,特别是自2005年我市实施“四车”整治、在市区全面禁止摩托车通行以来,全市电动自行车数量迅猛增长,注册车辆从2005年底的42.97万辆增加到目前的127.1万辆。2012年共查处电动自行车各类交通违法21.4万起,今年以来已查处7.6万起,其中市三区4.23万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已经影响到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建议承办单位市公安局在答复中表示,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严查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带人载物、闯红灯、驶入机动车道、无牌无证上路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源头管理力度,加强车辆自主管理、违法违规抄报、公交优先建设、交通安全教育,不断减少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大参谋协调力度,加快推进非机动车管理地方性法规修订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一些新规定,促使各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王纪跃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同时提出了一些新的意见建议。(记者龚哲明)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