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财政部网站获悉,财政部决定发行2013年第七期和第八期电子式储蓄国债,最大发行总额400亿元。
公告指出,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其中,第七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5%,最大发行额240亿元;第八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5.41%,最大发行额16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2013年8月10日至8月19日,2013年8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8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七期和第八期分别于2016年8月10日和2018年8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公告指出,从2013年8月10日开始计算,投资者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八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发行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
此外,财政部将于8月7日第一次续发行2013记账式附息(十五期)国债,本次续发行的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为300亿元。本次续发行部分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原发行部分相同,即,从2013年7月11日开始计息,票面利3.46%,按年付息,每年7月11日(节假日顺延)支付利息,2020年7月11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记者 张璟璟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