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任和君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古人在古书上反复引用并深入人心的一句话。今人虽然也说,但力度不足。原因是觉得现代法治社会应以制度管人,忽视了对广大群众的传统道德教育;同时受极左思潮余毒影响,认为这种说法与善恶报应一样,有唯心主义之嫌。其实,从小对孩子进行孔融让梨式的教育,包括不要欺负人,过马路要等绿灯走横道线,不要在街上乱丢杂物等,对长大成人后极有好处。可以断言,有些穿着制服,貌似执法人员而动辙打群众、或违法乱纪的,大多是缺乏向善的启蒙教育的。
7月26日,北京什刹海一9岁女孩暑假“练摊”,其父田先生在被告知此处不能摆摊时收拾较慢,即遭十余名综合整治办人员围殴致伤,群众在旁劝阻,而身穿城管制服的却视而不见。
7月天热人燥,恶性暴力事件频发,从北京大兴摔婴案,到河南一担粪便引发的连环杀人案,再有黑龙江一敬老院放火案,这些恶性案件一再挑战道德和法律的底线。
一边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大干部在受教育,转作风,让群众得实惠;一边却是网上、媒体上不断报道的丑陋的社会问题。
新中国成立时,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在新的历史时期,严重的问题不光是教育农民,更应加强全民的教育。除了文化知识方面的,现代科技普及的,还应是包括向善为主的慈善理念的道德教育。我们的干部在深入车间班组、田间地头、机关学校等基层,去联系群众时,在议论生产及事业发展时,切勿忘记教育群众也是联系群众的内涵。先做学生,后做先生,在自己受教育的同时,不要忘记教育大众。
8月6日宁波日报一版在右上角以用制度保障好人有好报、用资金帮助好人做好事为题,报道宁波海曙区拿出200万元支持志愿者,通过社会组织做好事。今年6月以来,象山、余姚、鄞州、北仑等县(市)、区对属地“诚信家庭”、“好人家庭”、“文明之星”等都有一定的奖励或优惠。这种正面报道就是向善道德教育的一种。作为做好事的人是不计报酬、不求名利的。但有关部门投入必要的经费、增添一定的公益设施,以利于志愿者或义工做好事也是必要的,值得提倡的。
只有好人好事有人做,坏人坏事有人管,加上舆论正面引导,才能树立正确的善恶感,社会风气好转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