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小伙子方强(化名)联系上了10多年未见的初中同学,在他组织的聚会上,同学们放量豪饮,不料乐极生悲,他竟酒精中毒身亡。
方强父母因此将同桌的5名同学、朋友统统告上法庭,索赔80多万元。
昨天,在鄞州法院的调解下,5名同学、朋友补偿给了方强父母8万余元。
方强今年26岁,身高1.9米,在一家电器公司当销售员。
今年1月4日,方强意外联系上了已10多年没见的初中同学张某等3人。他很激动,约了老同学次日到鄞州某海鲜酒店聚餐。
次日,包括方强一共来了6个人,其中一名是方强的同事王某,另一名是张某的弟弟。
老同学见面,分外热情。方强情绪高涨,推杯换盏间,不知不觉已喝下两杯红酒、四五杯黄酒和三四瓶啤酒。
几杯下肚后,方强格外兴奋,又让服务员拿来了10瓶125ml的二锅头,和张某“吹瓶”斗起酒来。
两人喝到第二瓶,张某受不了,吐了,但方强还要跟他喝,被另一名同学李某拦下。李某一口气喝下了另一瓶二锅头,方强见状,也一口气喝下了第3瓶二锅头,但喝到大半,终于忍不住,也吐了。
此时已是下午3点左右,大家尽兴散场。
除方强的同事王某和张某的弟弟因为要开车没有喝酒外,4个老同学一共喝了1瓶红酒、2瓶黄酒、8瓶二锅头和24瓶啤酒。
烂醉如泥的方强和张某坐上王某的车子离开酒店。一路上,两人在车上酣睡,王某也没有太在意。其间,方强还在车内呕吐了一次。
等到达目的地后,王某喊方强下车时,才发现他没了知觉。王某赶忙将方强送往医院,被医生告知方强因酒精中毒身亡。
方强父母悲痛欲绝,在料理完儿子后事后,将同桌的5人一起告上了鄞州区法院,索赔80余万元。
5人十分委屈:聚会是方强组织的,我们10多年没见,哪里清楚他的身体状况。他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应当了解,对过量饮酒造成的危害后果应当有预见,这个后果他自己要承担主要责任。
5人认为,方强父母要求赔偿的数额过高,不能支持。
鄞州法院受理此案后,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由5名被告补偿给死者家属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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