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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诱发一电动车自燃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8月08日 14:0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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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诱发一电动车自燃

鄞州新闻网讯(记者 谢莹萍 通讯员 董力军 李达勇 )昨天上午7点45分,鄞州大道与34省道交叉路口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自燃。

昨天上午7点半,车主刘女士与往常一样驾驶电动车去上班。行至鄞州大道与34省道交叉路口等待红绿灯时,她看见座位下面冒出了白烟。

没有多想,她急忙下车,跑到了路边。瞬间,电动车就着了起来,火苗不断从电瓶内部往外窜,没几分钟火势包围了整辆车。这时,一辆混凝土搅拌车路过,热心司机用车上的水将火浇灭。

但此时,电动车已面目全非,只剩一堆废铁。

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使用电动车有5大注意点。一是不要长时间骑行电动车,骑行半小时左右应该让车停下来休息一下;二是车辆未用时应该选择阴凉通风的地方停放,避免暴晒引发火灾;三是平常勤检车辆,经常检修线路,防止线路老化、短路。尤其是电动车蓄电池,电池的正常使用寿命在2年左右,发现有老化鼓包现象的要及时更换;四是不要为了省钱,去购买使用无牌、冒牌的“三无”蓄电池,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五是尽量避免在雨天、积水路段行驶,这样容易造成电机进水,遇上短路就会造成自燃。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