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十年前,为解决群众交通不便的困难,基层法院经常派出巡回法庭到偏远的乡镇开庭。现在,交通发达,巡回法庭的价值在哪里呢?江北法院慈城法庭对此给出了一个新答案。
了解真相就地排解纠纷
农村地区,经常出现一些邻里纠纷,特别是一些房屋的争议,情况比较复杂。为此,慈城法庭经常选择一些典型案例,直接到涉案地开庭,并在庭后进一步了解相关的情况,以查清事实,再形成正确的心证结论。
某村有一所老宅,上世纪60年代私房改造时,该房被分配给镇上的三个无房户居住,他们分别分得了其中几间房,走廊、堂屋、天井等为共同共有。因宅子很大,又经历了一段特殊的历史时期,内部结构被改造得十分复杂,有的区域甚至难以区分是共有还是独有。
去年上半年,邻里间的矛盾激化。最后,其中一户人家到法院起诉,他称隔壁人家占用了紧邻其房间的走廊,还将一扇共有门堵住了,要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但被告表示,这扇走廊门20年前就封闭了,而且也不是原告的必经之地。
此案的审理在村里进行。开庭前,巡回法庭的法官先对涉诉宅院的结构布局作了仔细勘察,又向村里群众了解相关历史情况。开庭时,双方在庭上针锋相对争得很激烈,事实也越来越清晰。巡回法庭当场对此案作出判决,双方都表示服从,一起疑难案件由此化解。
在法官们的心里,巡回法庭的好处还不只于此:巡回法庭开庭时,经常会邀请当地的村干部、老人到场,他们长期生活在村里,有一定的威望,熟悉情况,有的还了解纠纷的成因。因此,巡回法庭在审理一些棘手案件时,会请他们做一些工作,帮助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促进案件的解决。
以案说法,创导诚实守信
今年春节过后,慈城法庭受理了一起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
这起案件的起因得从十多年前说起。当时,家住某村的张琴(化名)把房子卖给了别人,并离开了村子。但由于房子建在村集体土地上,因此,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两年前,张琴夫妇听到风声,卖出的房子可能拆迁,可获得大笔补偿。于是,张琴便动了心,并以该房产仍登记于其丈夫名下,其出卖时未经丈夫同意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10多年前的这个房产交易。
对方接到法院的传票后深感委屈,他说,当初张琴丈夫不但知道卖房一事而且明确表示同意,事后他曾多次回村里,看到自己在此居住从未表示过反对。
办案法官到村里了解后,确定被告所讲符合事实。法官由此作出了一个决定,组成巡回法庭到村里开庭,请村干部、当事人旁听案件。庭审时,面对被告出具的证据,张琴的丈夫承认自己确实知道房屋买卖一事。据此,法庭依法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为何要通过巡回法庭审案呢?法庭的法官解释说,除了要弄清事实真相,还有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受到诚信教育。因为在不少案件的审理中,法庭都发现一些当事人故意虚构事实,进行无理抗辩,企图误导法官作出错误判断,从而获得非法利益,破坏了司法公信力。
这起案件审理结束后,不少旁听的村民主动向法官询问一些法律知识,并表示一定要遵纪守法,以诚信立足。
[相关数据]
最近三年,慈城法庭审理的民商事案件质量不断提升,据统计,2010年该法庭审结的案件上诉率为16.84%,2011年的上诉率下降至13.58%,去年的上诉率仅为3.5%。江北法院分析认为,案件上诉率的持续明显下降,与慈城法庭经常组成巡回审判庭,到案发地现场开庭有直接关系。
记者董小军 通讯员李明敏 徐露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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