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接近尾声,新学期,我市针对家庭困难学生的补助项目有哪些?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据统计,2010年至2012年三个学年,我市通过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放的各类资助款额已达14亿元(不含高校),受助学生超180万人次(不含高校)。我市“525”学生资助体系受助学生分为五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资助方式分为奖、助、贷、免、补五种。
幼儿园:受助最高标准为每生每月300元
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幼儿可享受免收保育费和伙食费政策。
资助对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城乡幼儿园中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宁波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宁波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幼儿。
资助标准:最高为每生300元/月,按全年10个月计算。
小学初中:困难学生最多可享受两项补助
义务教育段家庭困难学生可免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和公办学校住宿生费。资助对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宁波户籍学生和符合条件的非宁波户籍学生。资助标准:学杂费、课本作业本费和公办学校学生住宿费按实全额减免。
以下两类义务教育段学生还可以享受营养改善政策:义务教育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市级经济欠发达镇(片区)所有义务教育段宁波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宁波户籍在校学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
高中:困难学生可享受爱心免费午餐
我市针对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实施三项补助政策:
普高免学费、服装费、课本作业本费和住宿费政策。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学费、服装费课本作业本费和住宿费按实全额减免。
普高国家助学金政策。资助对象:普通高中的家庭条件相对比较困难的学生,资助面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资助标准:每生1500元/年。
普高爱心免费午餐政策。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最高为每生1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