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企业出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监督局在行政处罚时如何判、罚多少,其中有个“自由裁量权”,这让不少企业产生可以通过“走关系”谋得轻判轻罚的想法。如今,依靠限制自由裁量权,宁海县安监局可以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的“套近乎”、“走关系”坚决说不。
据了解,地方安全生产执法中,执法人员或多或少会面临说情、请托等困扰。“前不久,一家企业发生了一起机械伤害事故,企业主抱着‘疏通’一下、少罚点款的心理,委托熟人前来打点。”不过,当“熟人”带着礼品造访时,却“撞”上今年起实施的“死板”执法制度。
“死板”体现在标准细化上。以导致一人至两人死亡的安全事故为例,行政处罚的省内标准是10万元到20万元,而宁海标准则是:死亡一人,罚款10万元至15万元,死亡两人,罚款15万元至20万元。在宁海标准中,这样的标准细化有20余条。“每一种情况,在处罚时都能找到让企业服气的依据。”一名执法人员说。
不仅处罚中的自由裁量权被压缩,宁海县安监局在“查、审、罚、报”监督执法全流程中也实行内部监督,交叉审核制度,保证每一个科室会参与到案件处理中。工作人员在日常执法中的处理信息也实时记录在纪委监察部门网上的执法电子监察系统中。安监局还邀请由社会各界代表组成的廉政监督员组成临时“陪审团”,参与每一次案件审理。
为企业说情的“熟人”灰溜溜地走了,“过去一直觉得出了事可以靠熟人出马摆平,如今真的碰到了方知制度才是保障公平办案的关键,不用再动歪脑筋了。”经此一事,企业主深有感触。
宁海县安监局还积极推行网上执法,将执法过程向受罚的企业公开。同时,县安监局还探索建立了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制度,在宁海县安全生产网上公布处罚过程和结果。
今年年初以来,宁海县公开审理安全生产行政案件13例,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与此同时,该县安全生产事故次数、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均有下降。(余方觉 卢琼翔 陈云松 陈晓鹏 朱桂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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