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晚上22时左右,陌生手机号码又发来短信:“找到包包没有?”
郑先生回复道:“昨天去找过,没找到!”
陌生手机号码:“不要报警。包包真的在天安垃圾桶里,找找看。”
于是三人又跑去将垃圾桶翻了个遍,还是一无所获。郑先生感觉自己肯定被忽悠了。
23时,陌生短信问道:“找到了吗?”
郑先生回复:“刚刚去找过,你是不是忽悠人?”对方没有回复了,同时也关了机。郑先生肯定:自己被耍了!他决定将银行信用卡挂失,再报警。
“忽悠”之后:警方追回失物
18日上午,郑先生来到丹东街道派出所报警。在了解了郑先生的情况后,民警通过对这陌生手机号,初步确定捡到包的是江西余江县人何某,现暂住在南庄横墙弄村。为了确认手机号码主人,民警拨通电话,冒充何某朋友,从接听电话的女子(何某妻子)口中确认了手机主人即是何某。为了错开何某白天上班时间,民警与郑先生商定于晚上造访何某。
当晚18时,两人冒着大雨赶到南庄横墙弄村何某住处,但其房门紧闭。房东告诉民警,何某像已经搬至他处,具体哪里他不清楚。
两人回到派出所后,民警觉得可以直接向何某摊牌了,于是拨通电话。接听电话的是一个男子,民警在电话里说:“何某,限你1个小时内赶到丹东派出所,否则后果自负。”对方明显愣了一下,问:“什么事情?”
民警将何某捡到钱包的事情说了一下,告诫他,如果继续违法侵占他人大额私有财产,将要承担刑事责任,叫他马上赶到派出所,将事情处理掉。何某战战兢兢答应下来,挂掉了电话。
1个半小时后,何某到派出所来还包。根据何某交代,包里15000元现金已存入银行,550元已经用于请客吃饭,其中一部手机因为怕被定位,已扔掉。在派出所里,何某最终承认错误,并向郑先生道歉。(记者 张海峰 实习记者 谈佳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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