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为了偷一部手机,连车子都不要了,真可谓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近日,海曙法院审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林先生在海曙区天宁大厦手机卖场开了家手机店。今年1月的一个上午,林先生的手机店里来了一名年轻男子,转悠了一圈后,选中一台黑色苹果5代手机,价格5100元。该男子说,他买手机是去送给生病住院的领导的,由于摸不清领导口味,所以希望有人陪他先拿手机过去给领导过个目,喜欢的话就当场付钱。
跟一名女店员打了声招呼,林先生就陪着该男子一同前去。该男子开的是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他载着林先生到了宁波市第一医院后门附近。由于那一带车子拥堵,停车不便,男子就提议让林先生帮忙找个地方停车等他,他自己拿着手机去给住院的领导看看。
接过男子递来的车钥匙,林先生心想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这车怎么着也值个十几万元呢,于是就放心地将手机交给了男子,并坐到驾驶座上开车帮忙寻找停车位。
车停妥当后,林先生就等着男子回来,没想到一等再等,丝毫不见男子人影。林先生正纳闷呢,此时对面走过来另一名陌生男子,问他车子是谁的。林先生解释一番后,对方告诉他,自己是租车公司的,这辆丰田凯美瑞属于他们,几天前租给了胡某,已经到期了。公司根据车上安装的GPS定位系统查找到车子所处位置,他是被派来回收的。
林先生这才知道自己中了“金蝉脱壳”之计,赶紧报了警。由于胡某租车时留下了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信息,根据这些信息,警方很快就抓住了逃往江苏的他。
据悉,胡某生意亏本,手头拮据,资金周转不灵,才想到用这招来骗个手机卖钱花花。最终,胡某被海曙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李义山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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