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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下发文件鼓励青年应征入伍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02日 08:4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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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政府8月28日下发文件,鼓励青年应征入伍。文件规定,从今年起,全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各县(市)区根据当年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推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录用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时,按不低于20%的比例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在3年内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为退役士兵在本企业、本单位连续工龄和社会保险投保年限,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与连续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的医疗、养老、失业保险费由退役士兵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部门负责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缴纳,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

  此外,今年起,在甬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成人高校同类学生),在义务兵役期间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定额补助,不足半年按半年发,超过半年按1年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被直招为士官的,批准入伍地县(市)区政府给予2万元的定额补助,办理入伍手续后发放一半,其余部分在次年年底前发放完毕;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含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含高职、成人高校同类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一次性经济补助按户籍所在地城镇义务兵标准的2倍发放。

□记者 陈胜男 通讯员 赵继承 李传斌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