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海曙区段塘街道组织十名即将入伍的新兵到鄞奉路消防中队参加“当一天兵”活动,通过唱军歌、齐步走、整内务、站哨位等入营前教育,来增强他们到部队争当优秀士兵的信心。 (胡建华林舜文林桑摄)
中国宁波网讯 上周,市政府、宁波军分区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征兵优抚安置政策。根据意见,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将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招考等方面享有优先录(聘)用权。
“这是对以往征兵政策的一次梳理,新出台的政策更具操作性,也更符合宁波的实际情况。”市征兵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意见专门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了更清晰的优抚政策细则———在全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
其中,2013年起,我市各县(市)区将根据当年事业单位招聘的实际情况,推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岗位,招聘录用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在3年内参加大学生“村官”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向社会招考乡镇(街道)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等岗位时,根据省有关规定和岗位实际需求情况,重点面向全日制大学毕业的退役士兵招考。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时,按不低于20%的比例招聘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具体招录(聘)办法由各县(市)区制定。
同时,今年起我市进一步扩大享受学费减免和补助的大学生群体范围。凡在甬入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成人高校同类学生)],都将得到每人每年1万元的定额补助(仅限义务兵役期),不足半年按半年发,超过半年按一年发。在甬入伍的非宁波籍退役全日制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士兵(含高职、成人高校同类学生),复学后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甬落户手续。
此外,该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方式,鼓励支持其自主就业,并就加大依法征兵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今后,本市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招录国家公务员、办理出国出境、招工,以及驻甬各高校大一新生入学时,必须查验适龄青年《公民兵役证》;凡证件不全的,必须到户籍所在地兵役机关进行兵役登记后,凭《公民兵役证》方可办理相关手续。(记者黄合 通讯员赵继承 李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