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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商品两种标价 工商部门:以价格低的为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02日 15:2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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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象山港讯 同一种商品,超市里却标着两种价格,消费者应按哪个价格付费?日前,西周镇的胡先生在超市里购买商品时,就遇上了这事。

8月23日,胡先生在某超市购物时看中了一款“养元六个核桃(磷脂加强型)”植物蛋白饮料,一看货架上的标价为79.8元/箱(规格:240ml*20罐 净含量:240ml/罐),遂决定买一箱。没想到,收银台结账时,却被告知刷了会员卡后的价格为86元/箱。

“莫非自己人未老眼先花了?”胡先生很纳闷,在付完钱后,又回到货架上去看个究竟。这一看,他明白了,原来除了这个‘79.8元/箱’的标签,在货架转角处还有一个标签,上面写着“养元六个核桃(磷脂加强型)86.8元/箱,会员价86元/箱”。

怎么同一商品会出现两种标价呢?胡先生走回收银台去讨说法,认为,不论何种原因导致同一时间同一商品两种标价的,消费者购买时就得以价格低的那个为准,超市应该退回他6元钱。超市营业员却告诉胡先生,他们的工作并没有出现差错,是严格按照结账流程来走的,根据商品二维码打印出来的价格就是86元/箱,不存在找回差价6元一说。若退你消费者6元,我得自己承担损失6元。无奈之下,胡先生就用手机拍照取证,向西周工商所求助讨说法。

接到投诉后,该工商所第一时间与超市取得联系,并赴现场了解情况。工商工作人员发现,“养元六个核桃”饮料共有三种口味,其中磷脂加强型和精品型这两口味饮料外观相似、价格不一,前者要稍贵于后者。出现同一商品不同差价估计就是超市工作人员在标价时工作不仔细造成,写完标价没仔细核对就摆放在货架上,最终导致这一情况的发生。

工商工作人员认为,整件事情上消费者并不存在过错,是超市工作人员工作欠仔细造成同一商品两种标价,超市方应该以标价低的收款,需退还给胡先生6元差价。

最终,经过调解,该超市方就员工服务与工作态度不够到位向消费者道歉。在退还差价6元的基础上,另外补偿消费者24元,以示超市工作失误给消费者造成困扰的一种补偿。(

记者 金旭 通讯员 江妮)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