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做梦也想不到,莫名成了被告,只因同名同姓。
昨天,正在单位上班的黄某接到海曙法院的电话,得知自己因为欠债不还而成了被告。黄某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并不认识原告余某,也不记得何时曾向他借了钱还打了借条,但余某向法院提供的被告身份证号码确实与自己的一模一样,而且家庭地址、电话也与自己搬家之前的一致。难道是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了?
黄某的疑惑让法官直呼庆幸。之前,因为黄某换了家庭地址,导致起诉状的副本没有送达。按照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在媒体上直接进行公告。但承办此案的法官想到,黄某是本地人,应该可以通过户籍信息查询一下。结果这么一查,真查出了黄某的工作单位,便辗转联系上了黄某本人。得到黄某反馈的信息,法院立即与原告方联系核实,结果发现,此黄某非彼黄某。原告说,他与借款人并不熟识,只是根据借条上留的名字,辗转通过朋友打听得到“黄某”的信息。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陶琪姜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