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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茗都"车祸案引发保险诉讼 死者家属索赔111万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10日 07:29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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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女子林某倒车时发生意外,致使她和丈夫同时遇难。今年6月18日晚,发生在奉化阳光茗都小区地下车库的这起惨剧,令很多市民至今唏嘘不已。

  事后,有关部门定性为意外事故。现在,这起惨祸又引发了诉讼。因为保险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近日,死者家属将人保宁波市江东支公司告上法院,索赔保险金共111万元。

  原告在诉状中称,事发当晚,林某驾驶汽车倒入车库,因在车辆未熄火未换挡情况下察看倒车情况,导致汽车将其自己和站于汽车外的丈夫发生碰撞及挤夹,造成死亡。出事汽车投保于被告人保宁波市江东支公司。两死者系夫妻关系,原告为死者家属。原告要求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11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限额内赔偿100万元。

  目前,奉化法院已受理了案件。(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筏)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