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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交警治堵再出招:“快处快撤”机制进小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10日 08:5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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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在现场讲解两车轻微碰撞的处理方法。记者王鹏摄

  您有没有在小区里发生过或遇到过交通事故?本来就不宽的路面被占据了一大半,前面一堵,后面彻底瘫痪。等到交警匆匆赶到处理,面对的是一群怨声载道的业主。

  为了解决这个新问题,江东区交警部门开启治堵新招:“快处快撤”进小区。

  目前,对小区内发生的“车能动、人未伤”轻微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建议司机朋友可以采用以下处理办法:一是事故双方当事人互相见证,并约定时间到事故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理赔手续;二是报警等候民警或者物业工作人员前来处置。

  昨天上午,常青藤物业、永成物业、耐森物业等江东区10家物业公司在日月星城小区参加了由江东交警举办的小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撤”培训会。这次培训会的主要目的在于,让小区保安发挥快速处理事故的作用。

  只要是轻微事故,车主同意由物业工作人员处置的,工作人员就会用照相机对事故现场、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凭证拍照取证,按要求填写物损交通事故见证卡。

  双方当事人互留联系电话,然后由保安在交通参与者签名处签名,并填写联系电话。当事人在24小时内共同将车辆开到就近的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查勘、定损等相关手续就可以了。

  如果车主坚持要交警到场,为了不影响小区交通,保安可以用石头在两车两轮边上划上“丁”字标记,以便车辆驶离后方便交警到现场处理。有助于交警在第一时间全面还原现场,从而避免误判。

  交警提醒,以下情况不适用“快处快撤”进行处理:

  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机动车无牌号、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坏的;车辆投保于宁波大市范围外保险公司的;一方或双方事故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其中一方为非机动车、行人、牲畜等的交通事故。(记者 陆麒雯 通讯员 张金星 陈涛)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