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黄明(化名)做梦也想不到,父母为自己取的名字有一天险些让自己成了被告。
日前,正在单位上班的黄明突然接到海曙法院的电话,告知自己因为欠债不还而成了被告。黄明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并不认识原告余某,也不记得何时曾向他借了钱还打了借条?但余某向法院提供的被告身份证号码确实与自己的一模一样,而且家庭地址、电话也与自己搬家之前的一致。难道是自己的身份信息被人冒用了?
之前,因为黄明换了家庭地址,导致起诉状的副本没有送达,按照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在媒体上直接进行公告。但承办此案的法官想到,黄明是本地人,应该可以通过户籍信息查询一下。结果这么一查,真查出了黄明的工作单位。于是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得到黄明反馈的信息后,法院立即与原告方联系核实。结果发现,此黄明真非彼黄明!原告说,他与借款人并不熟识,只是根据借条上留的彼“黄明”的名字,辗转通过朋友打听,得到此“黄明”的信息。
好在法官及时查明真相还了自己清白,黄明也在法官的协调之下,接受了余某的道歉。(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陶琪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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