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配偶、无子女的冯老伯(化名)中风偏瘫,村里出钱请人照顾,后将老伯列为“五保户”并送往敬老院养老。冯老伯逝世多年后,留下的房屋遇到拆迁,姐姐要求继承遗产,将老伯所在村委会告上法庭。
近日,慈溪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遗产继承纠纷案。
老伯独身,亲属不顾,被列为五保户
事情还得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
冯老伯是慈溪浒山某村的村民,无配偶、无子女,父母早亡,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姐姐。哥哥早些年已亡故,有儿子、儿媳住在该村;姐姐叫阿霞(化名),住在隔壁村,有子嗣。
1997年,冯老伯中风卧病在床,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亲属均称自己无能力照顾,要求村里想办法解决。于是,村里出资雇人照顾老伯。
一年后,由于冯老伯生活能力差,派人照顾已不现实,他的亲属就把他抬到村办公楼门口,要求村委会把他列为“五保户”集中供养。通过村委会协调,第二天,冯老伯被送进了敬老院,护理费由村里承担。
2003年10月,冯老伯的亲属再次要求对他集中供养。村委会征得老伯本人同意后,为他办理了农村五保供养手续。村委会与冯老伯、敬老院签订了三方供养协议书,约定“敬老院所需供养经费由该村按规定缴纳”、“冯老伯现有财产,包括房屋、自留地、承包地等,待其过世后归该村所有”等内容。
2004年,冯老伯去世,村里出资操办了丧葬事宜,并接管了冯老伯的房产。当时,亲属没有提出异议。
身后房子遇拆迁,姐姐跳出来争遗产
世事变化无常。2010年,冯老伯遗留的房产被纳入拆迁范围。原先对冯老伯漠不关心的姐姐阿霞,自2011年8月起,多次与村里交涉,要求在扣除五保费用后,由她继承弟弟的财产。2012年5月,冯老伯遗留的房产经拆迁补偿安置,确认补偿金额为2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