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上,阿霞的委托代理人表示,阿霞与弟弟冯老伯有亲情,对他生、养、病、死、葬都尽了相应的责任。冯老伯过世后留有砖木结构住房1间及宅基地,因房屋被拆除,土地被征收。阿霞请求法院判令,这笔补偿金额在扣除村委会已经支出的五保费用后,返还给阿霞。
村委会在庭审中答辩称,阿霞及其家族成员要求对老伯进行“五保”集中供养,并把老伯弃置在村办公楼门口时,已经丧失了亲情,在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同时,已自动放弃了继承的权利。
况且,村委会、老伯本人及敬老院已签署了协议书,该协议的签订是在阿霞及其家属要求下,经冯老伯本人同意,由相关部门审核见证的。协议手续齐全,合法有效。村委会对老伯的房屋进行了管理和维修,该房产已经成为村集体资产。
法院判决:五保户遗产归村委会所有
根据《继承法》及相关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抚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抚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有关费用。所以,三方供养协议书的效力十分关键。
法院审理认为,村委会与冯老伯、敬老院签订的供养协议,内容明确、具体、合法,经各方当事人盖章确认后,由政府部门审核、鉴证,该协议应属合法有效。之后各方履行了各自的义务,冯老伯过世后,村委会作为供养人有权依照协议的约定取得相应的财产所有权。阿霞提出的请求,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驳回诉讼请求。
亲人之所以为亲人,是因有一份不可抹杀的亲情维系着。当亲人有困难需要帮助时,置之不理;而当有利可图时,又变成了亲兄弟、亲姐妹。如果冯老伯泉下有知,该作何感想?通讯员 亦茗 婷婷 记者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