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新闻网讯(记者娄伟杰通讯员宁法) 14万元买来的二手奥迪车,一年内发生3次交通事故,是“倒霉”还是人为?县法院一审判决两男子犯保险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4万元。
现年37岁的陈某从事二手车买卖生意,38岁的余某则开了一家汽车维修店。因为两人都是从事汽车行业,所以也便渐渐认识,并结交为朋友。让人奇怪的是,他俩的车子都容易出事故。就拿那辆两人共同购买的二手奥迪车来说,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居然发生了三次交通事故。不得不让人感叹他们的“倒霉”。
2010年8月,陈某发现这辆二手奥迪车不知什么时候被刮擦了,需要喷漆。奥迪车喷漆的费用不低,陈某不想自己掏腰包,便产生了骗取保险的念头。
他带着女友小严和朋友张某,驾驶着这辆车至梅林某一路口。为了将事故现场做真,张某负责指挥,以保证车头刮擦部位与公路护栏吻合,由陈某驾车,在路口故意转弯进行刮擦。为了增强说服力,陈某让刚考出驾照的小严冒充驾驶员向交警报案,取得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拿到5720元保险金。之后,陈某将这辆奥迪车开到合伙人余某的汽车维修店中,修车实际用去4000元。居然还能剩下1000多元的保险金!这让陈某尝到了甜头。
2011年1月和4月,陈某两次故伎重施,驾驶着这辆奥迪车,或故意追尾,或撞大树,制造虚假交通事故。更在余某的指使下,在维修店中与废弃车壳相撞,以扩大事故损失。三次事故,获得保险金22万余元。之后,余某又将这辆事故车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别人。
两人获利颇丰。之后两人又多次骗取保险金,共计40余万元。
2012年6月至8月,多家保险公司纷纷向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发出控告书,要求对余某的汽车维修店及余某、陈某涉嫌保险诈骗进行立案调查。
宁海县公安局立刻展开调查,并将余某、陈某及多名涉案人员予以逮捕。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县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余某与他人结伙故意制造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其行为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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