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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40个代办点 市民可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9月25日 07:05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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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如果想把每个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都用来还贷,最省心的一种方式,就是去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以前,市民要办这项业务,只能跑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进行面签;而今后,通过离家或工作单位较近的指定银行网点,也可办理了。来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称,已授权6家银行40个网点,作为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的代办点。

  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就是已经获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的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的购房者,只要签订一份委托提取协议,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就会被自动划转到按揭还款账户(划转额不超过上月已还款本息)。

  此前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必须到市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面签委托协议,这对于那些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但工作地点在老三区之外的市民来说,不是很方便。

  此次新增的40个银行代办网点,分别归属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交行以及宁波银行等6家商业银行,分布区域包括海曙、江东、江北、北仑、镇海、鄞州、宁波国家高新区等地。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业务的市民,可以就近找任意一个银行代办网点,面签委托提取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市民前去面签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协议时,别忘带齐资料,具体包括:身份证原件,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单位开具、盖章并粘贴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的“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申请书”。申请了组合贷款的市民,另需提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同时,如申请该项业务的主借款人有共同提取人时,其共同提取人也必须同时面签,除身份证、委托提取申请书外,还需提供关系证明(户口簿或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该项业务必须面签,不能代办。

□记者 张璟璟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