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如何找到一块合适的场地倒泥浆、渣土,是很多建筑工地头痛的事。鄞州两个村民从中看到了“商机”,把承包的鱼塘私自改作泥浆池出租,从中牟利。近日两人被余姚警方依法刑拘。
徐某某、施某某是鄞州高桥镇秀丰村村民。去年七八月间,徐某某通过朋友介绍,接到一笔排放泥浆业务。为解决排放泥浆的场地,他找到施某某商量。施某某有5个鱼塘,是从余姚大隐镇云旱村承包过来的,他同意将其中的3个鱼塘“转包”给徐某某。不久,两人签订了《鱼塘承租协议》,徐某某向施某某支付鱼塘租赁费12万元,加上鱼塘内的养殖物估价39.5万元,共计51.5万元。
随后,徐某某又通过朋友介绍,以鄞州某渣土清运公司名义,与施工方谈妥排放泥浆业务。施工方以每立方米泥浆75元的排放价格支付给清运公司,公司扣除管理费后,按每立方米56.5元付给徐某某。从今年1月起至4月,3个鱼塘被灌进近2万立方米的建筑泥浆,徐某某从中获取泥浆排放费90余万元。
据了解,被徐某某非法占用倒泥浆的鱼塘,是鄞州与余姚交界处的一块“飞地”,属余姚大隐镇云旱村。经测量,面积2.3万余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属于农用水田。
国土执法人员经实地踏勘发现,排放到3个鱼塘中的泥浆经风吹日晒,表面已硬化成沙土块状,泥浆厚度有1米多。经市国土资源局鉴定,该块土地的水田种植功能和水产养殖功能已完全丧失。
日前,徐某某、施某某两人因涉嫌非法占用土地、非法转让土地,被余姚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徐燮彪 任钢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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