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正在电鱼。(照片由网友“自然才真”提供)
宁海新闻网讯 “治理后的颜公河刚刚有点起色,可好不容易生出来的鱼儿又被无情地捕杀,太让人心痛啦!”日前,网友“自然才真”发帖怒斥破坏生态环境的不法分子。
记者看到,网友“自然才真”在百姓事马上办网上平台的帖子一经发出,就得到了众多网友的支持,更有不少网友表达了他们的担忧:这些鱼将“何去何从”?是否会被非法捕鱼者冒充山间溪流里的“绿色食品”,蒙骗买鱼的老百姓?
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该网友,得知他家住在华庭家园,提起柔石公园段的颜公河,语气中流露出的却是一股深深的担忧。“近段时间发现河里出现了好多小鱼,鱼儿一拨一拨的,我每天路过都要看几眼,享受颜公河治理后水质好转带来的欣喜。今天中午却发现两个中年人用电瓶在颜公河内无所顾忌地捕鱼,让人很是气愤。”
下午2点半,记者与县海洋渔业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相勇良等人来到县图书馆西侧的颜公河段,准备在现场“守株待兔”,看能否当场截获不法分子。当天由于天气较热,水位不高,没有等到不法分子的身影。在现场,我们看到,水里清晰可见底下的青草,水面上还有两只白鹭掠过,治理后的颜公河有了明显成效。
记者从渔政部门了解到,电瓶电鱼和药水毒鱼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会给鱼类生存繁衍带来毁灭性破坏。同时其本身极具危险性,一不小心,不法分子将自食其果,甚至是自掘坟墓。因为电捕器械对人体也有极大危害,使用不当或者漏电会造成人员伤亡。
相勇良表示,用电瓶捕鱼、药水毒鱼既危险又违法,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今年4月份以来,县渔政部门加大对电鱼、毒鱼等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力度,并对这种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经过半年来的集中整治,我县非法电鱼的现象已经得到一定的遏制。为更好地保护县内的水域生态环境,需要全县人民齐心协力,坚决抵制非法行为。
本报提醒广大市民,如果见到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行为,可在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县渔政部门电话65259916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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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记者陈静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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