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通讯员 章宁银)10月1日上午,刚刚5月份考出驾驶证的李某和她的朋友从北仑一起出发去溪口游玩。当她开到甬金高速时,发现车流量非常大,身边不断有车超过去。一不小心李某就和另外一辆车发生了刮擦,事后双方都前往高速交警波支队四大队处理事故。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民警发现李某的驾驶证是今年5月底考出的,目前李某仍处于实习期,是不允许单独上高速驾驶机动车的。于是民警询问她是否有驾驶员陪同驾驶,这时站在李某身边的一名男子陈某自称和李某一起的。当民警问陈某是否有驾驶证时,陈某迟疑了一下,说有驾驶证,但是被吊销了。经过民警查询,陈某所说属实。驾驶证被吊销即属于无证状态,也就是说李某并没有法律上认同的三年以上同等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员陪同驾驶。于是民警对其作出了罚款200元并延长实习期一年的处罚。
(来源:余姚新闻网 编辑:蒋豪杰)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