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王杰 通讯员 董怡 黄宇)法庭对峙,原告被告双方各执一词,相互“斗法”是最寻常的场面。但原告律师因同情被告遭遇,不但向被告保证赔偿金会及时付清,还自掏2000元,补齐了原被告双方协商不成的赔偿金差额。这样的律师你见过吗?近日,在北仑法院审理的一桩工伤索赔案件中,原告代理律师义赠被告之事传为了佳话。
30来岁的蔡某是四川人,去年经老乡介绍到了北仑一工地做起了架子工。一日上班搭架时,一段钢管从高处滑落,蔡某躲闪不及,被砸中了腰背。腰椎骨折的蔡某出院后,便索求工伤赔偿,向所在工地建设项目承包公司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但是该公司却说在施工时将搭架子等劳务承包给了包工头,蔡某和该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需由包工头负责赔偿。而仲裁裁决后,确认蔡某和该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于是该公司就委托律师钱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先组织了调解。被告席上的蔡某一脸怒气,他埋怨公司对建筑工地安排不合理导致事故发生。
得知蔡某不幸的遭遇后,钱律师对他深表同情。但他觉得站在一个律师的角度必须遵守职业准则,以委托人的利益为首。“向用人单位索要工伤赔偿首先要进行工伤鉴定,而工伤鉴定的前提必须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一方完全可以通过合法的诉讼程序拖延三四年之后再支付赔偿款,这对蔡某来说是十分不利的。”钱律师坦言道。承办法官为蔡某分析了利弊,希望他能够放下心中的怨恨,及时解决纠纷。
蔡某同意调解,但是在赔偿数额上发生了争议,蔡某索要的赔偿金额与单位给出的相差一万元。为此,钱律师多次拨通电话与用人单位一方协商,希望能够为蔡某多争取一些赔偿金。几次商谈下来,双方均作了退让,但是依然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数额之间仍相差2000元。法庭上陷入了僵局。
就当承办法官准备开庭审理之时,钱律师拍板,决定自掏腰包来填补原告、被告双方协商不下的部分金额,并当场把2000元钱给了蔡某。钱律师向还向蔡某保证剩下的5万余元赔偿金会在三天之内付清,又递给蔡某一张自己的名片,若是三天内钱未到账可直接打电话给他。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