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纪委(监察局)获悉,为全面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规范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我市近日制定出台《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工程建设领域及涉审服务中介机构实施意见》,实行培育、倒逼、择优三项机制,以促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
记者了解到,根据原有中介机构存在的弊端,《意见》要求建立鼓励发展的培育机制,扶持中介机构不断壮大。重点是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与中介机构实现脱钩,对挂靠在政府部门或事业单位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中介机构实行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职能分离、财务分账和办公场所分开。同时全面开放中介市场,除国家命令禁止行业外,允许各类投资主体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对现有中介机构数量少于3家或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加快引进步伐。此外,积极扩大政府购买服务,采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式选定服务政府投资项目的中介机构,并加强管理和跟踪问效。
以提速增效为着眼点,建立切实可行的倒逼机制。《意见》规定,要削减中介服务事项,对涉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前置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清理和规范,确保三年内完成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瘦身”30%;压缩中介服务时限,要求中介机构一次性告知委托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并与项目业主主动对接,实现同等质量服务用时提速30%;搭建集中服务平台,探索试行中介服务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模式。
建立以诚兴业的择优机制,规范中介机构市场秩序。规范中介机构资格准入,杜绝出现未经登记或未取得相应资质、资格的中介机构和人员参与从事中介活动的情况,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构建中介行业诚信体系,定期开展中介机构信用等级评价活动,让信用等级较高的中介机构优先享受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业务委托等,信用等级较低的中介机构,由主管部门进行重点监管,督促其规范执业。-记者 钟湖萍 通讯员 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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