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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法院对两被执行人房屋实施司法强制腾空搬迁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16日 11:1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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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新闻网讯昨天上午,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北二环东延综合改造工程二期赖王区块内两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司法强制腾空搬迁,以保障北二环东延综合改造工程顺利进行。

北二环东延综合改造工程是中心城区三大区块综合改造项目之一,涉及道路建设、安置区建设等工程,分三期实施。该区块的建设将完善我市中心城区东部骨干路网,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据了解,两被执行人已分别于2010年6月30日、2010年7月20日与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签订《住宅用房拆迁调产安置补偿协议》。按照协议,两被执行人应分别于2010年7月10日、2010年7月29日前自行搬迁腾空房屋。期满后两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履行。为此,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执行人将《住宅用房拆迁调产安置补偿协议》项下的被拆迁房屋立即腾空交付。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分别于2013年4月9日、2013年8月23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两被执行人限期将被拆迁房屋腾空并交付给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一审判决后两被执行人不服,上诉至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分别于2013年5月31日、2013年10月21日作出二审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后,两被执行人仍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故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办公室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人民法院执行立案后,于2013年11月7日发出责令履行指定行为通知书,于2013年11月8日张贴腾房公告,责令两被执行人于2013年11月12日之前自行腾空并交付被拆迁房屋。期满后两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上述义务。因此,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11月15日依法实施了本次司法强制执行。-记者 景锦 通讯员 潘国锋

稿源: 慈溪新闻网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