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民生·城事 正文

只为门前那条路邻居反目 多年的情分也顾不上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11月20日 07:05   【 】 【打印
0

中国宁波网讯 为了门前一条路,老岑和老姜都豁出去了,多年的邻居情分也顾不上了,两家人先是冷暴力,接着全武行、上派出所,最后还闹上了法院。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两家房屋的地理位置说起。老岑、老姜家等一排共四户人家,两面环河,仅屋前一条马路可供人进出。老岑家靠路边,老姜家则住最里面,平日里进进出出都要从老岑家门口经过。

不久前,老姜的大女儿小巧为了方便上下班,购置了一辆汽车,门前的那条马路,自然就成了小巧每天开车上下班的必经之路。汽车来了,矛盾也来了:老岑认为小巧每天开车上下班,弄得她家门前的道路坑坑洼洼,应该赔偿她家损失;老姜家则认为,马路是公家的,每个人都有使用的权力。就这样,本来相安无事的邻里矛盾不断。老岑只要一看到老姜家人经过门前,就会破口大骂,甚至故意在路中间放置垃圾桶阻碍小巧进出。

今年7月底的一天,老姜受不了老岑无休止的辱骂,上前理论。老岑气不过,一下子抓住老姜的头发,令其动弹不得。老姜女儿小巧和小红见母亲被人如此欺负,立即飞奔过来,与老岑扭打在了一块。就这样,事态终由恶语相向升级为拳脚相加。

三对一,老岑不敌。事后,其大腿多处软组织挫伤,在家修养长达两月,并最终向派出所报案控告老姜母女三人故意伤人。在派出所调解过程中,老岑要求老姜一家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1万余元。而老姜家认为,老岑动手在先,她们只是被迫还手。双方争执不下,老岑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日前,在承办法官的积极沟通下,双方终于达成庭外和解协议:老姜母女三人答应赔偿老岑部分医疗费和误工费合计6000余元。(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亦茗 周渝)

稿源: 宁波日报   编辑: 陈奉凤